证照类公证提供证明材料清单
l申请人为法人及其他组织:
1、公证申请表(表格及填写样式见附件)
2、营业执照(副本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(上述文件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,法定代表人是外国人的提供护照)
3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4、证照的原件和复印件。
l申请人为自然人:
1、申请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;
2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证照的原件和复印件;
4、部分证照(如学历学位证)需要附照片,请提前咨询公证员;
5、如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公证,证照上的信息应确保完整无误;
电话:022-88216470
天津市和信公证处
津ICP备20002163号-1